关系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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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学上,关系是对如等于 = 或序 < 等二元关系的广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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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简介
参考一个如“ X 认为 Y 喜欢 Z ”之类的关系,其实际情形如下:
X | Y | Z |
---|---|---|
韵如 | 柏豪 | 佳馨 |
正干 | 韵如 | 柏豪 |
正干 | 正干 | 韵如 |
佳馨 | 佳馨 | 佳馨 |
上表的每一行都代表着一个事实,并给出“ X 认为 Y 喜欢 Z ”此类形式的断言。例如,第一行即表示“韵如认为柏豪喜欢佳馨”。上表表示一个在集合 P 上的关系 S,其中:
- P = {韵如,柏豪,正干,佳馨}
包括表中所有的人物。表中的资料则等同于如下的有序对:
- S = {(韵如,柏豪,佳馨), (正干,韵如,柏豪), (正干,正干,韵如), (佳馨,佳馨,佳馨)}
若较不严谨些,通常会将 S(韵如,柏豪,佳馨) 用来指上表中第一行的同一种关系。关系 S 为“三元”关系,因为每一行都包含了“三个”项目。关系是一个以集合论中的概念定义出的数学物件(即关系为 {X,Y,Z} 的笛卡儿积的子集),包含了表中所有的讯息。因此,数学上来说,关系简单是个集合。
[编辑] 形式定义
k 元关系在数学上有两种常见的定义。
定义1 在集合 X1、…、Xk 上的关系 L 是指集合的笛卡儿积的子集,写成 L ⊆ X1 × … × Xk。因此,在此定义下, k 元关系简单是个 k 元组。
第二个定义用到数学上一个常见的习惯-说“某某为一 n 元组”即表示此一某某数学物件是由 n 组数学物件的描述来判定的。在于集合 k 上的关系 L中,会有 k+1 件事要描述,即 k 个集合加上一个这些集合笛卡儿积的子集。在此习惯下, L 可以说是一个 k'+1 元组。
定义2 在集合 X1、…、Xk 上的关系 L 是一个 k+1 元组 L = (X1, …, Xk, G(L)) ,其中 G(L) 是笛卡儿积X1 × … × Xk的子集,称之为 L 的“关系图”。
[编辑] 例子
[编辑] 可除性
两个正整数 n 和 m 之间“可除性”的关系是指“ n 整除 m ”。此一关系通常用一特殊的符号“ | ”来表示它,写成“ n|m ”来表示“ n 整除 m ”。
若要以集合来代表可除性的二元关系,则有一个正整数的集合 P = {1,2,3,…} ,和一个在 P上的二元关系 D ,其中 D为一包含了所有 n|m 的有序对 (n,m)。
例如,像是2为4的因数及6为72的因数,则可写成 2|4 和 6|72 ,或 D(2,4) 和 D(6,72) 。
[编辑] 共面
对三维空间内的线 L,存在一个三条线为共面的三元关系。此一关系“无法”缩减成两条线共面的二元对称关系。
换句话说, 若 P(L,M,N) 表示 线 L 、 M 、 N 共面,且 Q(L,M) 表示 线 L 、 M 共面,则 Q(L,M) 、 Q(M,N) 和 Q(N,L) 不能合起来代表 P(L,M,N) 也是对的;但相反则是正确的(三条共面的线之中的一对必然也会是共面的)。其中有两个几何上的反例。
第一个是,如 x 轴、 y 轴和 z 轴之类共点(即交于同一点)的三条线。另一个则是在任一三角柱上平行的三边。
若要正确,则必须加上每对线都会相交且相交的点都不同。如此一来,每对线的共面才会意指三条线的共面。
[编辑] n 元谓词
由于上述的 n 元关系定义了 (x1, ..., xn) 属于 R 时唯一的 n 元谓词(反之亦然),关系和谓词通常使用相同的符号。所以下列两种写法一般认为是等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