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死刑,給朱學恒的話...... 最近在他的兩篇文章〈受害者的人權在哪?〉和〈關於死刑,給人權團體的話......〉中,朱學恒大力批評人權團體廢除死刑的主張,我不僅不能苟同其中 基本上,我雖然不可否認的,在正治見解上,是個自由派,可是對於自由派大力主張的廢除死刑,我原本其實並沒有特定的見解,我並不認為死刑的存廢是個重要 且優先的問題,因為這個社會上還有其他更重要的人權議題。然而,如果站在我的宗教立場,我必須是要主張廢除死刑的,所以就當我比較贊成廢除死刑好了。 既然我原本並不太關心這個議題,所以我也不想多花時間深入分析死刑存廢的利弊。廢除死刑的理由有很多,我也不想一一列出,不過我比較同意的理由有兩個: 一)死刑犯如果有那麼一丁點可能是無辜的,那處決之後就再也沒有翻案的可能,那些坐了冤獄難道不值得同意嗎?我不是法學專學,不過據我的理解,在 二)司法對罪犯的制裁,在許多現代化國家中,已經不僅僅是懲罰而已,還包括罪犯的行為矯正。死刑也可能只是一種「復讎意念」的制度化,可能拒絕了 我想要申明一下我的立場,我並非主張死刑得要在所在國家中廢除,我僅主張死刑該在現代化的開發國家中廢除,而發展中國家有各別的國情,暫且不討論。在維 * 91國(地區)沒有死刑。 * 10國只對於例外的犯罪(如戰犯)有死刑,對普通的犯罪沒有死刑。 * 36國對於一般的犯罪有死刑而10年內沒有處決,或是有做出不處決的國際承諾(如俄羅斯)。 * 57國(地區)對於一般的犯罪有死刑。 從以上數字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全球194個國家(地區)中,僅有29%的國家(地區)有實際上對一般罪犯執行死刑。而先進國家中,實際上執行死刑的 ,應該只有美國、日本、新加坡吧,可見廢除死刑有可能是基於民主制度、法制建設、人道主義的進步發展,使得死刑的存在的需要減少。 根據我的理解,朱學恒的兩篇文章〈受害者的人權在哪?〉和〈關於死刑,給人權團體的話......〉中,主張受害者的人權才是最應該被關注的,並且暗示 當支持廢除死刑的單位有眾多教授支持,甚至還有外國政治團體和出版社贊助可以出書的時候,被奪去親人生命的被害者有誰來贊助他們,有誰來幫他們說 基本上這一點在就是似是而非的,因為人權團體主張的廢除死刑,尋求的是政治的途徑,並不表示人權團體否定司法途徑給予被害人家屬公道正義。 體阻撓死刑的執行,並不代表他們試圖干擾司法還受害人家屬公道。 看看廢除死刑聯盟這篇誇耀自己成就的「蹣跚步履的五年,堅定未來的十年」的文章吧。 就跟我前一篇的文章一樣,在照顧加害者的人權的同時,這些人權團體何時盡過責任去照顧受害者家庭?去在社會上避免可以觸犯死刑的罪刑發生? 根據報導,台灣的法務部在多次民調後,得出的支持死刑的民意支持度是七成八。 你、我,都沒有力量和機會簽署死刑執行令,你,我,也都不懂得如何去遊說和提起非常上訴。但只要有幾個人懂得去作,只要有一個人拒絕簽署死刑執行 令,那些贊成死刑的百分之七十八的多數民意,全部都毫無用武之處! 了?美國前陣子對金融業紓困,也是在多數民意反對下進行的,可是絕大部分政治和經濟專家卻認為是對的事。所以儘管多數民意支持死刑,卻不見得一定得完全 所以,其實從中可以看到,對受害人家屬而言,更折磨人的,不是罪犯有沒有被判死刑,而是繁複的審訓過程,所以應該要改革的,是司法程序! 的是執行死刑的正常理由。 是的,不可否認的,某些死刑罪因為死刑尚未執行,的確對受害人家屬造成了心理負擔。不過,難道死刑執行了,家屬就完全得到了公道了?其實,換個角度來說 ,那些家屬的心理負擔,更大的一部分是因為死刑的存在!因為被判死刑的犯人,卻因為政治角力而繼續活著。如果沒了死刑,最高的刑罰是無期徒刑,那麼那些 就算死刑存在,那些罪該萬死的罪犯真的被槍斃了,那麼正義公理就明了了嗎?國家社會就不再需要給予家屬協助了嗎?其實,與其讓死刑犯被槍斃,國家社會給 予被害者家屬實質的協助,如財政和輔導等,可能被槍斃死刑犯更實際吧!好吧,如果國家社會真的能夠給予被害者家屬實質的協助,就算不槍斃死刑犯,而成了 缺憾,那可能也只是唯一的缺憾。反之處決了死刑犯,可是家屬仍然活在仇恨悔憾的陰影當中,那會更有意義嗎? 不過,我相當同意的是,有些人權團體的確做過頭和走錯方向了。與其為已判死刑的罪犯爭取所謂權益,還不如從立法面下手,被死刑從法律中廢除,而非避重就 輕、本末倒置地阻撓死刑的執行! The Sky of Gene - 關於死刑...... The Sky of Gene - 關於死刑,給空中的人形醫生的話..... 法務部長不簽署死刑執行,是因為他們認為死刑是惡法,違背他們的政治理念。法務部長是行政長官,修法是立法院的職務吧。法務部長無權干涉 司法審判,也無權立法,不過,既然法務部長能夠不簽署而讓死刑不能執行,那表示法律也賦與他們權力不執行某些法律。法務部長因個人理念不 簽署死刑的執行,我想在法律上並沒有問題,問題是出在他們是否應該為個人理念而阻曉公理正義的執行。 我覺得天理自有公道,但死刑若徹底廢除,可能會失去律法的嚇阻效用。我比較偏向不要廢除,但判決因犯罪情節而定。 我本來也希望死刑能有嚇阻效用,所以本來沒有積極支持廢除死刑的。不過,在〈關於死刑,給空中的人形醫生的話.....〉中秀出的數據顯 示,死刑的嚇阻效用,恐怕沒大家想像的有效。 一、有否冤獄跟是否廢除死刑是兩回事情 一、贊成廢除死刑的人都沒有正面回答過的這個問題 為何有冤獄和廢除死刑無關?當然有關,死刑是極刑,是所有刑罰中最無法挽回的。萬一有無辜的人被處決了,是如何也挽不回一條生命的。不過 還有,廢除死刑,不代表廢除刑罰,犯人還是得接受法律的制裁,例如無期徒刑。坐個幾十年的牢,未必比死更好受。 (地區)中,僅有29%的國家(地區)有實際上對一般罪犯執行死刑。而先進國家中,實際上執行死刑的,應該只有美國、日本、新加坡吧,可 見廢除死刑有可能 是基於民主制度、法制建設、人道主義的進步發展,使得死刑的存在的需要減少。』 137個國家無死刑、緩死或不執行死刑是基於「民主、法治、人道」的進步發展? 『基本上這一點在就是似是而非的,因為人權團體主張的廢除死刑,尋求的是政治的途徑,並不表示人權團體否定司法途徑給予被害人家屬公道正   要討論廢除死刑,可否請受害人的家屬出面,談談當自己的親人被殺害、被暴力犯罪,失去親人後,是否還支持廢除死刑? 對廢除死刑。 "你、我,都沒有力量和機會簽署死刑執行令" 我覺得死刑有必要存在,但是只有滿足以下三條件之二才能判: 關於您的問題,我在新文中有回覆:〈關於死刑......〉 嗯,我同意人權團體也應該多參考法學專業人仕的意見。我和提倡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毫無任何關係,我暫且相信他們立意是良善的。這幾篇文章 我認為,如果死刑不能成功被廢除,那您提出的三點是必要的。 我最近也常思考這個問題,我是支持死刑的!法律永遠是最低的道德標準。若判刑確定後,如果能由被害人家屬決定死刑與否,或許乍聽荒謬,但 其實,我也不非常反對死刑,死刑作為一個有幾千年歷史的刑罰,自然有其道理。我認為死刑的存廢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人權問題,只要司法制是 透明公正的。這篇文章不過是要恉出那些似是而非的論調而已。不過,我想沒有死刑,或者不需要執行死刑,對這個世界應該會比較好一些。 當社會道德進化到一個階段, 自然就不會有死刑,人民道德法治感提升了,很自然的就不會犯下死刑重罪!! 要刻意去廢除死刑,就是您這種自以為是,自以為清高的傢伙所能想到的!! 你說反死刑的人權團體沒有漠視被害人的權益 那麼反死刑人權團體替被害人爭取權益的證據在哪裡?你能具體拿出來嗎? 如果法律改成支持廢死刑的人要加稅 理解的,人權團體阻撓死刑的執行,並不代表他們試圖干擾司法還受害人家屬公道。 事實上,我也不贊同人權團體把廢除死刑當作多了不起的志業,也不願看到他們浪費生命在為罪大惡極的犯人請命。許多先進國家廢除死刑,是因 不過,如果把執行死刑,當作正義的伸張,那為免也把正義想得太簡單了吧? 一)死刑犯如果有那麼一丁點可能是無辜的,那處決之後就再也沒有翻案的可能,那些坐了冤獄難道不值得同意嗎?我不是法學專學,不過據我的 二)司法對罪犯的制裁,在許多現代化國家中,已經不僅僅是懲罰而已,還包括罪犯的行為矯正。死刑也可能只是一種「復讎意念」的制度化,可 1.死刑並不會導致誤判,會導致誤判是司法制度與警察查案方式不良,因為這樣廢除死刑不是捨本逐末?應該要對症下藥才對吧。 我這幾篇文章並非要贊成廢除死刑,只不過要指出幹譙人權團體的言論,有邏輯上的漏洞! 到最後,反對廢除死刑還不是要借助民意等民粹的力量,指說大眾還無法接受等等! 而且法務部之前推出甲乙兩案,甲案是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乙案是直接廢除死刑完全沒配套措施。法務部發言人可是說目前傾向乙案的喔!更何 直接廢除死刑完全沒配套措施?!法務部官員是腦袋裡裝漿糊嗎?難怪廢除死刑這件事會討人厭惡XD 我不知道為什麼別人廢除死刑我們也要跟進.就為了少數的誤判嗎?其實我覺得台灣的法律已經讓警察很無力了.面對很會鑽漏動的人.還有有錢 廢除死刑嗎?廢除死刑對台灣的治安有幫助嗎?還是跟上我們是明主國家的虛榮心?如果沒有規定八點上班你會八點到嗎?以前沒規定騎車要戴安 全帽.和現在規定後一年救了多少人你知道嗎?死刑絕對有嚇阻的作用. 版主沒人要罵你.你是不知道受害家屬的苦.如果可以我們寧可死去的是自己.那種錐心泣血的痛你懂嗎?建議提倡廢除死刑的人把時間多去喧導 贊成執行死刑的朋友,難道就能夠瞭解到受害人家屬的痛苦了?就因贊成死刑,就自以為站在正義的一方,那也為未把正義扁得太低了吧? 我只知道, 如果死刑真的被廢止了, 我一定會去殺人, 然後自願被判處無期徒刑且自願放棄一切獲得假釋出獄的機會. 很多贊同死刑的人口口聲聲說是站在受害人家屬的立場。 好吧,那是不是只要致人死地,不管是什麼理由,都得要判死刑,死者家屬才能甘心? 很多時候,是死刑犯自己的問題,而不是社會出了什麼問題,請不要偷換概念,把牠的罪轉嫁到全體人民身上~即使有什麼遠因造成犯罪事實,也 您的觀點的確值得深思,冤枉入獄的人應該詳查,不過如已確定犯罪事實,法官判決必須永久與世隔離的死刑犯,就應該執行. 為何要把廢死刑與嚇阻犯罪放在一起,死刑就是罪有應得,該殺就殺,何必多說,不該殺就不應錯殺,法官自有判斷,哪裡需要你們這些狗屁人權 人士在那邊叫囂,原不原諒是家屬的權利,該執行死刑是另一回事,就算家屬原諒,殺人者也該付出代價,何況死刑的代價已經太輕,跟什麼人權 廢除死刑是觀念層面的暴衝 人類必需進步,死刑必需消失 我挺朱大,死刑有理!! 先把自己的立場表明一下,我也是贊成死刑的一員。 場,我必須是要主張廢除死刑的,所以就當我比較贊成廢除死刑好了",連自己的立場都不敢大方承認,你想你的論點能說服別人嗎?跟那些廢死 姦妳親人強姦到死,依照國家法律我被判了死刑,結果卻不用執行,甚至因為找了好的辯護律師讓我過了10年就出來,繼續姦殺妳另一個親人, 講成這樣好像已經"有人在你面前強姦妳親人強姦到死,依照國家法律我被判了死刑,結果卻不用執行,甚至因為找了好的辯護律師讓他關了10 你這樣的心態讚成死刑 那麼死刑犯不就不會存在了嗎? 死刑 因為支持死刑者存著一種卑賤心態,就是自己不敢做的殘暴行為,就讓國家去執行。正因為這種卑賤的心理,連在網路上支持死刑的時候,都要縮 樓上所說的有一定的道理,不過支持死刑的人,也有可能有其他理由,不見得都是「就是自己不敢做的殘暴行為,就讓國家去執行」。 不過朱學恆那篇文章對主張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打擊最大的,莫過於他提及了受害者家屬本身對人權團體的那些行為的看法,而這看法似乎也呼應 o 關於死刑...... o 關於死刑,給空中的人形醫生的話..... o 關於死刑,給朱學恒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