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这个时候,评论行当的人,失声就是耻辱,无所谓就是死猪,待宰的猪,自己活埋自己的猪,自己把刀递给屠夫的猪!拆弱势者门板者,将作为自己的棺材板。)
夏俊峰之死,让我想起电视剧《血色浪漫》里大院子弟围剿工人子弟“小混蛋”(原型是周长利)的场景。大院子弟自己打砸抢,无恶不作,可当小混蛋捅了他们的人,他们就一副替天行道的样子。历史无情且吊诡,三十多年后,大院子弟成了今日之“国家栋梁”,而“小混蛋”的子侄则成了今日之夏俊峰,悲夫?!
@巨蟹-in-ZJU: 还有一群傻子们钟爱《血色浪漫》中的钟跃民角色,呵呵。那一系列电影诉说的和底层乃至中层一点关系没有,只是大院或者高干子弟的沉浮史——而且该体制下,它们终归要浮起来。其他阶层只不过是垫脚石——所谓的红色浪漫无非就是藐视规则而已。
同样是“乱法”,对大院子弟是“血色浪漫”;对工人子弟小混蛋却是被剿杀的命运,可谓悲剧。三十多年后,大院子弟掌握了话语权,他们把小混蛋塑造成了“人民公害”,某些小混蛋的子侄还为“为民除害”的钟跃民叫好,可谓悲剧之悲剧。
城管中的基层很多也是小混蛋子侄,只是比夏俊锋幸运。但他们被大院子弟的国家机器选作工具,意识不到自己作恶是对兄弟下手,这才是大悲剧。当国家法律不能带给普通人预期时,人们就会将灾祸转嫁给比自己更弱的人来维护自己利益,形成底层的“互害陷阱”。//@狱萝莉: 你以为城管不是小混蛋的子侄么?
所以,我对对于王石、任志强、薛蛮子他们的“白手起家”都不以为然,倒是潘石屹的可怜相挺真实的。 //@沈彬的电线杆子:有一本书,讲了100个北京知青被发配延安的故事,我算了一下,后来混得有头有分脸的,几乎都是高干子弟,其中就包括有一个副部长爸爸的@任志强
1990年代王朔小说热,有人将其视作“平民文学”的复兴,朱学勤当时目光如炬:“大院子弟学会了一点胡同窜子的北京方言,来冒充平民文化。”“痞子文化的孙子来反对痞子文化的爷爷”。应该说,大院子弟里后来有些王朔(帮野夫、刘**)、任志强、杨东平之类有良心的聪明人,但个案难以改变大院子弟第二次强暴平民子弟的灰色轨迹。
某某上台时我就说了,大奸大恶都将出现在50、60这批人,这代人少年时当红小兵、做知青,意气风发,无法无天,炼就了深厚的混社会的能力,中年后理想浇灭崇拜权力,奉行厚黑,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什么事都敢干,载沣那句“怕什么,有兵在”将成为他们的墓志铭。
你们太内涵了,超过我主帖的想象,砍柴兄在北京真是消息灵通啊,可搞到唱歌的秦岭的是钟跃民啊//@怂泡蛋: 查了下,还真是习乾平的儿子//@十年砍柴:你知道马的舅舅是谁? //@mateng0817:马元//@十年砍柴:你知道「血色浪漫」中的郑桐(去陕北插队的部总工师之子,大院三剑客之一)是谁饰演的吗?
古代的“天理”颇类自然法,是以《水浒传》阳谷县令“念武松那厮是个有义的汉子,把这招状从新做过,改作‘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致斗杀身死。”//@丘冀安: 夏的行为跟杨志卖刀一样,杨都没判死,北宋末年看来都比现在强!
据财新《新世纪》周刊2013年第12期报道:多位最高法院从事死刑复核的法官透露,死刑案件中,90%以上的罪犯来自社会底层。最高法院一位副庭长说,在实务界,“死刑是穷人的刑罚”已是共识。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统计,近十年来,被执行死刑的副部级以上经济犯罪高官只有四名。但绝大多数冤假错案的对象来自社会底层。无论早年云南杜培武案,唐山李久明案,还是近年河北聂树斌案、河南赵作海案、湖北佘祥林案及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冤案对象鲜有高官或富裕阶层。全文在这里:http://magazine.caixin.com/2013-03-29/100507809.html 那些主张死刑的穷逼们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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