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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你是否赞同对夏俊峰执行死刑? 2013-09-25 03: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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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因杀死两名城管而被定罪死刑的辽宁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使得该事件再次激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
夏俊峰案的辩方证人和辩护词称,夏俊峰是被城管暴力执法在前,接着带到城管办公室后又被暴打,继而拔刀自卫杀死两名城管。然而在此案审理过程中,辩方的这项质疑未被采纳,且6位目击证人被禁止出庭作证,所出庭的4位证人皆是与之有利害关系的城管。因此,在夏俊峰案一审、二审均被判死刑后,民间舆论仍在高呼“刀下留人”。今日夏俊峰被执行死刑,致使中国司法再遭质疑。
对于夏俊峰是否应当执行死刑,舆论分为两方阵营:
认为夏俊峰不应当执行死刑的一方主要持有两种观点:1.湖南城管杀死瓜农没有死罪,捅死城管的夏俊峰就应当同样没有死罪;2.死刑应当废除,刘志军免死、薄谷开来免死,既然死刑不上大夫,那么也该不下庶人。
认为夏俊峰可以执行死刑的一方则出于以下两种观点:1.司法应当独立于舆论,不应当由民意左右,而应遵循司法原有程序,合法比合情更重要。否则就会造成“有人喊冤者活,无人关注者死”的乱象;2.夏俊峰杀人可以执行死刑,但前提是对其他人不要“法外开恩”,例如贪污数额巨大的高官。
各位多维博友,您对夏俊峰案死刑有何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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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蛮非汉人 说:
猛刺以反共为名,在网上到处对人进行人身攻击:
1. 他臆想所有会英文的人帮助它免费翻译他的文字,他的中文狗p不通,他没有20元钱请人帮它翻译!
2. 他希望所有的女人都会跟从他,因为它有一个小JB;
3. 他只有小学生水平,他认为他是天使下凡,有钱人都应该把钱给他;
4. 他是个小猪头垃圾;
5. 他认为日本人好,小日本鬼子应该杀光中国人;
6. 它是日本人的狗屎。
小编,你在哪里?
南蛮非汉人 说:
共产党比这些中国人狗屎了。
南蛮非汉人 说:
http://blog.dwnews.com/post-377603.html
小编 请删除小流氓猛刺
南蛮非汉人 说:
小编,请你删除猛刺!
http://blog.dwnews.com/post-377501.html
南蛮非汉人 说:
http://blog.dwnews.com/post-376237.html
请人到中年博跟从猛刺 小编请进
小编,你应该有个大家可以投诉的地方。
南蛮非汉人 说:
小编,请你删除“猛刺”。
liao 说:
我们需要爱和宽恕,而不是仇恨。
最近的一次美国枪击案,一个受害女孩的父亲在孩子的葬礼上与所有失去孩子的家庭一道节哀,特别提到他的同情包括对枪手的家属,他们的痛苦甚至超过受害者家属。
处死夏俊峰除了制造了另一对孤儿寡母,别的什么都没有。
夏家始终得不到受害城管家的谅解,令人痛心。不过在今日的中国,宽恕及其罕见,仇恨与复仇充斥社会。
死刑是野蛮的。杀人偿命,把法律简化为1=1或2》1的算术是错误的。
格丘山 说:
”杀人抵命,坚决要求法院院长周强抵夏俊峰的命!“
空 说:
我觉得,与其讨论夏该不该被判死刑,还不如讨论为什么当今中国社会,官民对立到如此程度。
夏俊峰,九十年代国企破产时代被迫下岗。母亲是回城知青,每月八百元退休金。父亲是农村户口,做环卫临时工。夏俊峰辛辛苦苦靠街上叫卖维系生活。夏的一家,可以说是生活水准处于社会下层。
而被杀的城管申凯,其父亲同夏俊峰的父亲一样,也是环卫工人。每月收入也不会很高。而且父母离异。也是一个令人感慨的家庭。
被杀城管张旭东,孩子还小,他带着老婆孩子与父母,以及一个长期有病的哥哥同住,挤在一处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里。
同样境遇的人,哪里来的那么大的仇恨?
我看到报纸上报道,一些城管就此事谈了自己的看法。一位说:管,他们的饭碗没有了,不管,我们的饭碗没有了。
都是为那碗不容易到嘴的饭活着。
可老百姓不管谁对谁错。老百姓站在弱者一边。中国社会目前这种局面,与改革开放的失误,有很大关系。官民对立,已经相当严重了。
匿名 说:
空博说得对,讨论为什么当今中国社会,官民对立到如此程度,更有意义。
去年因母亲生病住院,接触了同病房的一些病友。听到的故事令人伤心。一个50多岁当过知青的国企下岗工人,需做心脏手术,社保可付他7万,但自己要交3万多。就这他也拿不出,只得出院等死。他说当年打越南的武器都是他们厂生产的。几万人的工厂,兴旺时像一座城市,有自己的学校,医院,商店。。。但十多年前厂子垮了,当官的怀里装得满满的,把厂子买了走人。可怜他们这些工人,600元/月生活费。当时他还算年轻,会开车,贷款买了一辆车跑运输。还完了贷款,他却生病了,治病花光了钱,也不能再开车了。一个大男人,面对一贫如洗的生活,面对无可奈何的命运,大哭,大骂当今社会的不平不公,大骂当官的不顾百姓死活只顾自己贪腐。
改开带来的极大贫富悬疏极度社会不公是需要也应该反思的。
MTHZ 说:
介不是在捣浆糊了, 是在放P, 攻击改革开放, 回归毛时代
MTHZ 说:
公平 说:
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生命来的宝贵!杀人赔命是天经地理的事,为了自己摆摊违法的事〔只知小贩违法摆摊在先,城管执法过程可能有争议〕公然就敢杀人!而且不只杀一个而是杀了两条人命!请问?是不是这个小商贩残酷地剥夺了这两个城管在世上的生存权?没有理由不判它死刑。如果不判死形?对于两位死者的家属的感受如何?法律是否对他们公平???。
MUIMUI 说:
I 100% agreed with you. He took the other people ’s life .He deserve to die .
x 说:
刁民该死。在美国那小子敢在执法人面前舞刀吗?当场叫你伏法。
中国刁民文革以来无法无天得寸进尺。胡当班时同情群众,结果如何?群体事件越演越烈。
国有国法,不管合不合你意都要遵守。不满可以抗议可以告状。怎么能杀人?自卫?遇警察执法你自卫?还杀人?不判你死刑还判谁?
匿名 说:
从死者的创伤看,夏俊峰属于主动攻击,而且二死一重伤,蓄意杀人且造成多人伤亡是肯定的。
律师要求无罪显然搞错了自卫杀人的要件,即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案后,夏俊峰不过前臂两道红印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时发生了暴打,威胁到其生命;而且死者的创伤都是静态的贯穿伤,非运动伤,说明是坐着被攻击。
这个案子是律师杀人。如果认罪要求酌情轻判,或许就在生死一线间拖了回来。